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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指导和监督市、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工作。
(十四)负责牵头和协调民间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监督管理民间组织的活动,依法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违法违纪行为;
(十)指导、协助民间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间组织财务、人事、税收、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
(六)负责对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有关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本省涉外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的名称核准和筹备、成立、广东社会组织官网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
广东社会组织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