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工作和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和地名标志规划、设立、管理工作;负责街道、镇和行政村的设立、撤消、更名、肥城民政官网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界线与邻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维护及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肥城民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和护理费审批事项。
(四)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机构、布局和发展总量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归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核定并管理社团编制,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民非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肥城民政官网,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肥城民政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