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中长期规划,根据我市情况,拟定具体政策,规定及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开发动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4]25号)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更名为葫芦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县(处)级建制,葫芦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主管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