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局属企事业单位,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维护管理测绘标志。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供水、燃气、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jdjs.gov.cn,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镇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
(四)监督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指导与规范设计市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安全。
(二)研究拟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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