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758-2235623
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36幢205室(办公室)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负责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落实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全市国家级、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qjs.gov.cn,省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和相关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及监督;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负责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和发证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相关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对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进行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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