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www.sygjj.gov.cn,中心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法规,(2)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全面管理和核算,(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5)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和缴存职工的个人贷款,(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归还,(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负责全市住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4年1月8日依法设立,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参公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归集执法科(十堰住房公积金执法大队),贷款管理科,财务会计科,审计监察科,信息技术科等6个科室,下辖丹江口,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办事处和市直,张湾,茅箭管理部等9个分支机构(正科级事业单位),对东风公司分中心和汉江集团办事处实行业务指导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