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2010]92号)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2010]70号),设立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南平市版权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