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 ( 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 ;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编制全县各河流的流域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水电和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审查水利,农村水电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农村水电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农村水电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办理跨县河流协调事务;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县水利,农村水电建设工程进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库,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乡镇供水和农村节约用水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治理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农村水电方面的科技和涉外工作加强对农村水电企业的管理,组织协调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和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