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担全省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实施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的处理,监督管理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制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全省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负责技术性贸易中涉及标准的有关工作,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全省标准化信息计量和实验室的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执行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行考核认可和监督管理,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假冒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违反有关认证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督查督办和协调工作;承办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信访,信息,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协调承办全省系统对外合作交流事务;负责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规章;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监督检查;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监督,指导全省系统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预警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省案件的协查协办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担全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技术规范;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管理全省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全省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咨询机构的资质,资格;依法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以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自愿性认证产品的监督;负责全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等;按应急预案和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法规及政策,对全省系统财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拟订全省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对系统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计划;提出全省系统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经费年度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工作;管理各类资金,专项基金,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技术装备和执法装备的管理;负责全省系统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综合统计工作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省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免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本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制度;负责表彰奖励和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工作;统筹联系,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的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全省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省质监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