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协调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负责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实施监控和强制检验;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并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管理质量仲裁检验工作;实施有关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贯彻国家计量制度,实施量值传递;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科技,教育,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有关工作人事,财务,行政监察等工作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