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经费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经费计划,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有关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10.主管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指挥调度,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8.负责 “吴中区政府便民服务热线 ”的监督管理,对有关进驻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办、考核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城管信息化系统规划、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http://www.wzcg.gov.cn,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数字城管系统。
6.负责城区景观照明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景观照明管理工作及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包括公共设施)景观照明设计方案的审核。
4.负责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和监督,监督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沿街店面的整修、各类破墙开店(门)的审核和管理;会同办理沿街店面及居民区周边开店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行使监督、考核等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协调街道(镇、区)及区相关部门市容环境行业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的日常整治、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
2.组织编制中心城区景观照明、绿化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www.wz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