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区城市管理局,一,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根据《中共清浦区委,清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浦发〔2010〕21号),设立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