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工作动态性强,接触面广,是一个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的服务管理性工作,作为全区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的执法整治与保障,城市灯光亮及绿化的管理,环卫行业的建设与管理,违法建设的管理,以及创卫,创文明城区,建设新农村中农村环境整治等内容。在执法局成立后又集中了包括从市容,工商,建设,规划,交通,公安,人防等部门划入的81项行政处罚权和7项行政强制执法权,执法领域涉及2002年江宁区委区政府将原江宁区市容管理委员会单列升格为江宁区市容管理局,性质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局,2004年底调整升格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其性质为区政府一类局,2005年,又在江宁区市容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江宁区市容管理局更名为江宁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