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职责调整(一)取消负责市级机关干部职工燃气供应的工作职责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