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一)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于1955年4月,当时称省人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厅级单位,1970年11月改称省革委机关行政管理局,1979年12月改称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1984年3月改称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副厅级单位,隶属省政府办公厅,2000年机构改革时,设置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