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挂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