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是司法厅管理的从事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教养人员的行政机构,也是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1989年正式改设为局级建制,1995年升格为副厅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