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市容管理局,芜湖县市容局(芜湖县文明办,芜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有关规划,措施,指导协调各行业开展精神文明活动,检查创建文明城镇工作情况,检查审定推荐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命名表彰,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芜湖县市容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芜发【2002】7号)文件设立,与芜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文明办)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县市容管理局,县文明办是主管市容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实行全额财政拨款,局机关在编人员五名。下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所两个二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