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号码:0718 - 8416916
邮政编码:445000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依法开展涉案(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办理案件)财物价格鉴证、认定;依法开展社会中介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 “双认定 ”工作。
(四)依法组织开展全州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州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管理复议案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州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其主要职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恩施物价官网:http://www.esw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