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731)85555010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3号省物价综合大楼
(八)指导市、州、县级价格管理职能部门开展物价工作;负责全省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六)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为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湖南省物价局,http://www.hnswjj.gov.cn,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省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四)研究制订全省商品价格、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
(二)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湖南省物价局官网:http://www.hnsw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