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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40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三)拟订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广东省物价局,http://www.gdpi.gov.cn,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广东省物价局官网:http://www.gdp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