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9-87291422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开展价格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负责物价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培训物价和收费管理人员。
(七)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调查分析省内外和国际市场价格趋势,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价格信息和分析建议;建立健全全省价格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各类市场价格信息。
(五)依法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制止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三)执行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的价格,陕西省物价局,http://www.spic.gov.cn,调整省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监控。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省价格法规、规章、政策和价格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陕西省物价局官网:http://www.sp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