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职责调整(一)加强宏观管理,1。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