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管理、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__、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5、研究拟订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北京市教育委员会,http://www.bjedu.gov.cn,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北京地区中等以上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3、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以上学校的设置、变更、终止;管理市属(市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管理本市涉外办学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起草本市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本市教育工作的政策;组织编制北京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计划并实施。
6.强化为国家教育发展和为中央在京教育单位服务的职责。
4.加强本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大力发展本市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转变的职责
(三)划入的职责 教育部承担的在本市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bj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