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宏观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http://www.cqedu.gov.cn,交流工作,管理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督促检查区县(自治县)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市属高校、直属单位的教育经费及其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
(三)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__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区县(自治县)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市属高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市直属中小学和教育事业单位,协调部委属在渝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联系在渝军事院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草拟地方教育法规,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决定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市教育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指导本系统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七)领导、指导教育系统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五)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市招生办(自考办)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市属专科学校副职及相应职级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提名);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三)管理、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一)贯彻实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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