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疆商会,官网,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接受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是新疆在沪民营企业经济总部所在地,是联结沪新两地经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上海市新疆商会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指导下,由新疆在沪相关企业发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查同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