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国土资源局,www.xygtzyj.gov.cn政府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负责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开展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市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配置和节约利用土地责任。拟订全市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确定,对评估的宗地价格确认,备案。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全市耕地保护与鼓励耕地开发措施,确保全市耕地面积占补平衡,负责由省,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监管工作。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探矿权和采矿权登记发证和转让的申报,审批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授予,出让和转让,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论证及审核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九)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负责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制定全市矿产资源的发展规划。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及治理的责任。制定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水质评价工作,承担地热水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的审批及监管工作,参与地下水,地热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方面突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十二)依法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专项经费,行政管理经费,国土整治等费用的使用情况。 (十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5号),设立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咸阳市国土资源局”www.xygtzyj.gov.cn。
一,职责调整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