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推动产学研联合。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管理。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masec.gov.cn,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并整理、发布信息,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收集、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二、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2、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的研究提出改善企业融资措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担保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划出的职责
3、将原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责、原市信息产业办公室信息产业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http://www.mas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