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83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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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__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召开法律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
(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深圳市司法局,http://www.szsf.gov.cn,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深圳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szs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