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指导全市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机关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市司法干部培训中心。
(七)指导和监督全市仲裁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三)参与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工作。
(一)贯彻国家、省司法行政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驻马店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zmds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