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396-2987002
邮编:463000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参与农业机械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业机械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 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订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农民农业机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网点资格监督检查工作。
(六)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驻马店市农机信息网,http://www.zmdnj.gov.cn,发放牌证及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政策、标准的监督管理。
(四) 负责农业机械化科学普及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工作。
(二) 研究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驻马店市农机信息网官网:http://www.zmdn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