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730030
联系方式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九)负责组织兰州考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七)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兰州市司法局,http://www.lzsf.gov.cn,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证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及全市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司法行政法规、规章;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的立法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兰州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lzs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