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民政部委托的在粤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有关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粤活动,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间组织财务,人事,税收,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 (五)负责民政部委托的在粤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有关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 关于广东社会组织网站,网址:www.gdmjzz.gov.cn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一)制定我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的名称核准和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 (三)负责全省性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省涉外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商丘纠风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