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池办秘[2010]9号)和《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编字[2010]2号),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政办[2011]79号)的规定,设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