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渔港监督局,官方网站,全省船检港监业务实行分级管理。省局及其派出分局负责44。1千瓦(60马力)及以上渔船,渔用产品的检验,监督工作,县(市,区)机构负责44。1千瓦以下渔船的检验,监督工作,直辖市处负责辖区内的机构业务管理,在未设机构的县(市,区)受省局委托直接从事44。1千瓦以下渔船的检验,监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渔船检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渔港监督局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业务接受国家农业部渔政局,渔业船舶检验局指导,行政隶属于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单位设在南通市,党群关系由南通市委,市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