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51-5100342,5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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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不含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省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六)拟订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安徽省财政厅,http://www.ahcz.gov.cn,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有关政策和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与省地方税务部门共同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在国家规定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安徽省财政厅官网:http://www.ah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