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海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海域、江苏省财政厅,http://www.jscz.gov.cn,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三)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研究提出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江苏省财政厅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省政府履行省级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七)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省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三)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江苏省财政厅,http://www.jscz.gov.cn,拟订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审议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
(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执行省与市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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