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300040
单位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十一、承办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的建设、信息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的统计工作。
九、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开展国内外法制业务交流活动;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
七、研究提出本市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官网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承办市政府各部门报请市政府决定或批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审查或听证工作。
三、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工作。
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一、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编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