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指导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八)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贯彻执行国家军转安置工作法规、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shrss.gov.cn,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
一、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http://www.ks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