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三)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全市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九)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医药卫生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组织实施生物、农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农业良种工程计划。
(五)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淄博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zibosti.gov.cn,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归口管理高新技术发展风险基金。
(三)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法规。
2、将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推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职能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淄博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www.zibost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