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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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科技园区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推荐和组织申报。
九、负责市本级科技成果的评价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奖励政策;拟订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及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收集、整理和转移及科技统计工作。
七、伊春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ycskjj.gov.cn,参与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五、制定全市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社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对项目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法规,伊春市科学技术局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伊春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www.ycsk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