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监督和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困难乡镇财政指导监督。
(九)拟定和执行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管理工作。
(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属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县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的财务管理和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审核、编报和资金管理。
(五)管理全县财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德化县财政局,http://www.dhczj.gov.cn,《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审核或审批全县专控商品;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拟定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三)拟定和执行德化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提出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方案。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本县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德化县财政局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德化县财政局官网:http://www.dhc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