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实行监察,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业,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区)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方针,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并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审查,验收,批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对全县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