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 750001
建院以来,该院紧紧围绕生态移民区的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坚持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的服务宗旨,始终坚持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为己任,有力的维护了红寺堡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自2001年以来,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于全区 “五好 ”检察院称号,全区检察机关第五次 “双先 ”评选活动先进集体,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hspjcy.gov.cn,被吴忠市委、市政府授于 “文明单位 ”、 “平安单位 ”、 “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 ”、 “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 ”等多项荣誉。2010年4月23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区委关心支持下,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更名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该院坚持以创建全区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不断致力于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后开展了 “执法能力建设年 ”活动和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阳光村务 ”、 “派谴驻村法制辅导员 ”、 “聘任检察联络员 ”等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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