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2-5022391
(十)承办县政府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六)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旱的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和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安吉水利,http://www.ajwater.gov.cn,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本级城市防洪工程、城市河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编制县级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指导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道、水库、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河道采砂;组织建设和管理治太水利工程等具有控制性的跨乡(镇)域的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管理、指导低丘、安吉水利红壤土的治理;制订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全县、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安吉水利官网:http://www.aj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