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拟订和管理全市水利建设计划和资金的使用,负责和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统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本系统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防旱工作,张家港市水利局,http://www.zjgwater.gov.cn,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编制全市防汛防台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征收工作。归口协调水事纠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重大水事案件;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其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和地表水,张家港市水利局下同)。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依法收取水利工程水费和水资源费;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和水质监测报告。
(一)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市范围内的长江岸线、河道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境内江港堤防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影响论证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张家港市水利局官网:http://www.zjg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