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
传真:0712-5230104
湖北省安陆市水利局
(十三)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排涝抗旱工作,对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排洪抗旱调度。
(十一)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的小水电站,主管全市各类机电排灌站。
(九)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乡镇供水和节水灌溉工作。
(七)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规划、安陆市水利局,http://www.alwater.gov.cn,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审核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五)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三)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安陆市水利局官网:http://www.al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