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关于长春市司法局网站,网址:www.cc148.gov.cn长春市司法局是长春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于1955年3月组建,1959年被撤消,1980年10月恢复重建。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和管理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管理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管理指导乡镇法律服务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