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广州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1988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广州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律师协会从以往依附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步独立走向自律性的行业化管理;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更确立了代表常任制度,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特性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落实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 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2, 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
3, 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 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5, 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
6, 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7, 同境内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8, 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上级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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