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九)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协调管理医学教育,提高卫生技术队伍素质。
(七)研究拟订全市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学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医学科技发展。
(五)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长沙卫生,http://www.csswsj.gov.cn,依法对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的核准,对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依据国家确定的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依法监督母婴保健工作和专项技术的实施;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卫生工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及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按照政企、政事职责分开的原则,对局属企事业单位由直接管理逐步转为间接管理,长沙卫生做好全市卫生行业规划、指导、准入、协调、监督、服务工作。
进一步理顺政事职责,切实转变职能,把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职能移交给有关学术团体、中介服务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职业卫生安全监督职能由市劳动局划入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工作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和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对市卫生局职能作以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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